*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GZJ-ZC25167
项目名称:中泉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3,784.4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泉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1,393,784.4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业务用房施工 | 中泉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93,784.43 | 1393784.4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根据白人社函〔2020〕24 号文件精神,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推送制度,凡纳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信用查询: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