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3010-250139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询比采购方式为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淮水北调1标项目(以下简称“使用项目”)采购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水泥稳定碎石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
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淮水北调线1标位于宿州市、蚌埠市、淮北市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濠城站闸、沱河集站、青龙站、王桥站、宿东站、扩建四铺站、新开沱河闸鱼道、濠城闸下河道疏浚等所有土建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他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10kv供电设施、机电和金属结构安装工程、部分机电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部分金属结构采购和安装工程、环境保护永久及临时措施、临时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措施、临时用地申请、报批至复垦、验收、移交等,水文站建设,并协助法人单位开展的各项验收、工程交付等。
2、采购范围
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淮水北调1标项目水泥稳定碎石的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站点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含量 |
吨 |
5700 |
濠城站 |
包件一 |
2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含量 |
吨 |
2000 |
青龙站 |
包件一 |
3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含量 |
吨 |
1800 |
沱河集站 |
包件一 |
4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含量 |
吨 |
2600 |
宿东站 |
包件二 |
5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含量 |
吨 |
1800 |
王桥站 |
包件二 |
6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含量 |
吨 |
3600 |
四铺站 |
包件三 |
合计 |
17500 |
说明: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仅为估算数量,以实际工程量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人不对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
以使用项目的实际订单为准。
5、交货地点:
濠城站: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濠城镇小程庄,包件一
青龙站: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仲兴镇何圩村,包件一
沱河集站: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仲兴镇大刘家,包件一
宿东站: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路(永通电缆),包件二
王桥站: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小窦家,包件二
四铺站: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X009(东刘),包件三
6、质量要求:
水泥含量5%,满足《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7、质保期
供货结束后12个月
8、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先货后款,甲方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预付款:无
(3)付款规则:甲方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后,乙方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本期结算款,30个工作日内办理85%的付款手续,供货结束后12个月后付至90%,剩余10%完工验收合格后在期满30日内由甲方扣除因材除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返还。每批次材料进场后在甲乙双方在项目部进行对账。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时间相应顺延。
9、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入围供应商收到入围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应向买方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选用现金电汇或保函形式。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合同履约完乙方完成所承担全部工作内容并获得甲方认可,扣除因履约问题发生的扣款后 28 个日历天内,甲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或保函)退还给乙方。
10、其他
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采购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材料进场交货需随车提交检测报告和出厂合格证书,材料进场后,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共同现场检测、抽样,因验收、抽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资质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应取得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水泥稳定碎石检验合格报告。
4、响应人或生产厂家应具有水泥稳定碎石的供货业绩,提供自2022年至今新签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的水泥稳定碎石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响应人同时报价,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中国电建西北院建设公司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100MW光热加8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光热部分EPC总承包 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下一篇 中国电建江西水电公司G08-QCC03-1地块厂房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永久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