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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津战役纪念馆 平津战役纪念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2024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央 (项目编号:RZHP-ZC-2025-087)公开招标公告
平津战役纪念馆 平津战役纪念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2024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央 (项目编号:RZHP-ZC-2025-087)公开招标公告

平津战役纪念馆 平津战役纪念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2024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央 (项目编号:RZHP-ZC-2025-08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5日    发布来源:平津战役纪念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ZHP-ZC-2025-087
项目名称:平津战役纪念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2024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央
预算金额:418.29万元
最高限价:418.2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47.6 247.6 其他存储设备 平津战役纪念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2024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央,第一包:改善当前平津战役纪念馆库房内文物的储藏环境,解决库房现存的湿度波动大、空气洁净度等问题,为文物提供“恒湿、稳定、洁净”的保存环境,着力全面提升纪念馆文物预防性保护水平;对文物储藏小环境、微环境做到可调节,为文物最大限度的降低人为因素及自然因素对文物的损伤,实现人类珍贵文化瑰宝的恒久流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第2包 170.69 170.69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平津战役纪念馆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2024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央,第二包:建立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监测平台,布设无线传输监测终端,监测范围覆盖展厅,全面提升平津战役纪念馆的预防性保护能力。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交货期:货到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安装(施工)完成:货到之日起8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二包交货期:货到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安装(施工)完成:货到之日起8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中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至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至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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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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