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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6-2035)秭归县蓄退水塌岸防治项目可研阶段勘察、可研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6-2035)秭归县蓄退水塌岸防治项目可研阶段勘察、可研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5 16:19|发布单位:宜昌辰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8-20|项目监管地:秭归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A070022-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5-00316

3、项目名称: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6-2035)秭归县蓄退水塌岸防治项目可研阶段勘察、可研报告编制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00(万元)

6、最高限价:683(万元)

7、采购需求:

(1)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可研报告审查,取得主管部门批复;(2)完成可研审批前置要件相关专题(专项)报告,并完成各专题(专项)报告审查,取得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的批复;(3)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申报过程中所需的勘察设计咨询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批完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可研报告和相关专题(专项)报告(送审稿)。(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执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 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资信评价水利水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标准;(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 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2)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工程服务合同,就工程服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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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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