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陆港采购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
项目编号 | JZEG-WL-25-G1-W-0016009 | 采购经理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7-27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07-28 16: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B14 | 台式电脑 | CPU AMD5600g;主板 华硕A520;内存 金泰克16G硬盘 金泰克1T长城机箱电源,方正24寸显示器型号:2453 | 3 | 台 | 成交后三日内 | ||
B14 | 笔记本电脑 | 联想小新14 CPU R7-8745;内存16G;硬盘512G;锐距集成显卡;14.1寸高清显示屏,灰色超薄 | 1 | 台 | 成交后三日内 | ||
B14 | 打印机 | 惠普M233DW 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 2 | 台 | 成交后三日内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执行国家标准,产品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1年,售后服务接受买受人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 二、供货地点:冀中陆港物流园区,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出卖人按需方需求量发货安装。 三、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送货,运杂费,货物装卸及安装调试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损耗。 五、包装标准,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 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执行质量标准和确标书所规定的产品双方共同验收,异议自到货后30日内提出,由出卖人负责解决。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票据无误挂账后依据公司财务预算付货款。 八、担保方式:无。 九、违约责任:执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支付赔偿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邯郸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1、出卖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产品标牌标识规范,资证齐全,并对产品违法所造成的处罚承担责任;2、免费指导安装调试培训;3、供货厂商必须开具专用发票。
3.技术条款: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一、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报名公司或厂家必须先联系冀中陆港物流有限公司现场查勘并沟通相关事宜,沟通无疑后通过报名,并且给冀中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委托人授权书等)加盖红章,送至冀中陆港物流有限公司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通过报名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履行合约的公司或厂家,取消今后该公司或厂家在冀中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一切报名资格,同时取消该法人名下其他公司或厂家的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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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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