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仪表及配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用仪表及配件 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WZ-GKZB-25-4093
2.2 招标项目名称通用仪表及配件
2.3 招标项目概况/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通用仪表及配件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 交货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乐山市金口河区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 个工作日内有效,合同有效期内分批次接到买方通知,与买方确认本批次到货明细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具备条件的可分批提前交付),直至清单内物资全部送货完毕。
2.7 质量标准
2.7.1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的验收标准。同时需提供与本次采购产品清单相对应的技术说明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文件、第三方具有检测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
2.7.2 本次采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并且品质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7.3 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并不限于此。
2.7.4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产品品牌、型号。
2.8 采购物项清单中备注为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为采购人子公司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物项,合同采取分开签订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有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2)财务要求: 无(3)业绩要求: 无(4)信誉要求: 无(5)人员要求: 无
(6)其他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
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未提供或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潜在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开具发票。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7 月 25 日 20:00 — 2025 年 7 月 31 日 9:00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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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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