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坝一二期水资源论证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6950,招标人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2023年12月大坝一二、三期办理取水许可延续工作时,黄河水利委员会将大坝一二、三、四期取水许可证合并为一个,即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证(A640381S2024-0085),核定年取水量为1621.55万立方米,根据取水口流量核定,大坝一二期取水量为1436万立方米,三期取水量为119.8万立方米,四期取水量为65.75万立方米。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8日。取水许可证中明确取水用途为:原水供水;生活用水;火(核)电和其它电力生产用水。由于工艺改进或公司发展需要,多次进行技术改造,如二期机组向青铜峡市集中供热改造项目等,取水用途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宁夏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国能大坝发电公司取用水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核验报告》编制工作,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审且取得水行政管理部门允许取水批复文件,并对取水许可证取水用途进行变更。
2.1.2招标范围:
(1)投标人负责将《水资源论证报告》、《核验报告》等报送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评审,配合黄委进行评审工作,如需现场核查,投标人应全程陪同,指导招标人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并在评审过程中负责解释说明,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通过黄委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取水许可证取水用途进行变更。 (2)投标人负责将报告报送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评审,配合黄委进行评审工作,如需现场核查,投标人应全程陪同,指导招标人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并在评审过程中负责解释说明,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通过黄委评审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取水许可证取水用途进行变更。 (3)投标人提交审查通过后的正式《水资源论证报告》、《核验报告》及批复文件以及变更后的取水许可证。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8个月内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其中签订合同起6个月内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工作且取得黄委批复文件;《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后2个月内完成《核验报告》编制、审批及取水许可证变更工作。2.2.2项目地点: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资源论证或取水许可证办理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水行政部门批复文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担任过1个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的水资源论证或取水许可证办理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及对应的水行政部门批复文件扫描件,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3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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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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