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集散系统匝道和周边市政道路项目工程周转材料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GDGS-WZ-2025-77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头高铁枢纽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汕市发改投预〔2020]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汕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周边市政道路工程(D、E部分)根据《关于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周边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汕市发改投预〔20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汕头市代建中心,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集散系统匝道和周边市政道路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模、钢支撑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STYTHSG-2标)项目设在新建汕头站(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是汕头市打造环汕头高铁站CBD区域的大型交通系统,本标段为其中的B、D、E部分。本次承建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集散系统匝道和周边市政道路工程(STYTHSG-2标),主要分为集散系统匝道工程(B部分)、长江路高架(D部分)、周边市政道路工程(E部分)三部分。
(1)集散系统匝道工程(B部分)
分为南集散系统(不含泰山路西侧下匝道、金砂东路下匝道及送客平台)和北集散系统(不含泰山路专用匝道及送客平台)。主要包含桥梁工程长江路跨铁路线高架桥(CN、CS)及集散系统匝道桥(13条);穿既有铁路给水管涵1处,长282m;涵洞4座;高架道路4.979km;坡道工程A/B:基坑4485m;交通及照明工程。
(2)长江路高架工程(D部分)
长江路西侧高架包含长江路主线北幅CN高架(172.4米)、长江路主线南幅CS高架(277.76米)及A匝道(230米);长江路东侧高架包含长江路主线北幅CN高架(120米)、长江路主线南幅CS高架(80米)、C匝道(120米);高架道路1180.36m;交通、照明及排水工程。
(3)集散系统地面道路工程(E部分)
主要为新建长江路高架、集散系统高架(B部分)下方及与其衔接的地面道路。包含长江路地面道路、纵二路、西广场联络道、横一路、下西广场匝道地面路、纵三路、支六路七条道路及相应工程范围内的匝道地面段4184m;以及交通、照明、排水、给水、绿化等工程内容。
2.2计划工期:1037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年3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匝道桥梁主体结构需租赁周转材料施工,本项目租赁周转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3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租赁服务、供应经验,符合租赁、生产或销售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供应商(生产商/经销商/服务商)。
3.1.2生产供应及租赁服务能力:具有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并可提供租赁服务的物资;具备满足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的钢模的供应(销售)能力。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至少一份).投标物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20年-2024年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一份即新成立的生产商和代理商,提供成立之后的即可。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1.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接受代理商和服务商投标,生产商、代理商和经销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生、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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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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