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117.00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117.00万元
4、采购内容:为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及3个派出人民法庭采购卷宗管理服务、集约送达服务、会计服务、治安巡逻服务、庭审事务服务、车辆服务。
5、服务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6、服务地点: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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