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B2025-07-ZB-070
项目名称:灵沼冯村污水处理站清表及垃圾外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1,470.35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灵沼冯村污水处理站清表及垃圾外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灵沼冯村污水处理站清表及垃圾外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8)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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