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管道公司投资华电北宸能源站节能减碳项目余热回收机组撬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天津管道公司投资华电北宸能源站节能减碳项目余热回收机组撬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石油天津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余热回收机组撬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华电北宸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拟在2×60MW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中的1#燃机余热锅炉的尾部增加烟气余热利用装置,烟气余热利用装置规模23MW,采暖季通过烟冷器和余热回收装置将热网回水由40℃左右加热升温至70℃左右后打入热网供水,用于补充一次网供热。余热回收系统主要包括节能减碳余热回收机组撬和节能减碳取热系统两部分。余热回收机组撬主要包括:吸收式热泵机组、中介水循环泵、热水增压泵、加药装置、蒸汽凝水回收装置等;节能减碳取热系统主要包括:烟气取热塔、烟冷器、烟气凝水回收装置等。
2.2招标范围: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的1座余热回收机组撬,并应对所提供设备的性能、完整性和可靠性全面负责。供货设备成一个撬。应提供撬座内的所有设备、阀门、对外接管进出口配对法兰及螺栓螺母和垫片、配管、仪表、电气、撬座及地脚螺栓等辅助配套系统,并完成撬内设备、阀门、管道的电伴热、防腐、保温等。对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检查和检验、测试、现场调试、投产、项目管理、售后服务及运输负责。在本技术规格书中未提及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内容和工作也在投标方供货范围之内。
2.3本次招标采购的标包划分、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1)投标人资质要求:
A.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
B.如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需具有设备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所代理的制造商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节能减碳相关项目(蒸汽型吸收式热泵)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体现余热回收量的技术协议扫描件、发票等的复印件)。
经销商可以使用制造商的业绩,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2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2年-2024年,如2024年尚未获取审计报告,可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所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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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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