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CG-20250723
项目名称: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熨斗村西至涌苍路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2,665.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熨斗村西至涌苍路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熨斗村西至涌苍路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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