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公司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按照视频会议工作计划和2025年股份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用预算,公开招标选择服务商提供集团公司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保障中国石油视频会议系统稳定运行,提供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维保服务、视频会议系统软件维护和功能提升服务、视频会议系统巡检服务。
2.2服务标准:完成规定的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任务,保障设备稳定可靠、正常运行,保障视频会议系统平稳运行。
2.3招标范围:集团公司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工作内容分项最高投标限价表:
服务周期 |
序号 |
服务项目 |
分项和合计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
集团公司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服务(2025年) |
1 |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维保服务 |
320.00 |
1.1 |
视频会议设备维保服务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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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要会议室信号备份服务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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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备件服务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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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视频会议系统软件维护和功能提升服务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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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视频会议系统软件维护服务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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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视频会议系统服务器维护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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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软视频会议系统和会管系统功能提升服务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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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视频会议系统巡检服务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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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80.00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2服务地点:北京及招标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个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单笔合同额大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的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类合同或单笔合同内视频会议系统维保维修服务金额大于300万元(含300万元)。提供的合同签约主体应与营业执照一致,应提供包含合同关键页(包含服务内容和价格明细,签署页)、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为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内容相关发票)及验真截图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全部提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等。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任一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三年(2022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5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项目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②不得分包或转包。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