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山东莱阳核电项目1、2号机组、天红项目PL02核级不锈钢管道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阳核电项目1、2号机组、天红项目PL02核级不锈钢管道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1、2号机组、天红项目PL02核级不锈钢管道采购项目。1.2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莱阳核电项目1、2号机组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莱阳市,计划建造1、2机组;
天红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九江市,计划建造1、2机组。
2.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但根据不同项目分别签订合同。
注:具体技术要求、供货范围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投标人近3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3.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
标。
3.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3.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8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3.9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10制造商持有HAF601证书,能够覆盖本次招标范围,且在有效期内。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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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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