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未来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供热(供冷)设施建设工程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72025073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LF001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京津冀协同发展未来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供热(供冷)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2】98号、宁审批政投[2024]3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自筹资金和申请地方政府性专项债券资金:140447.77万元 , 建设规模为
1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京津冀协同发展未来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供热(供冷)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能源站和换热站的站内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含设备基础)、电气工程及自控工程等,以及同步敷设供热管线。实施设备安装完成后,能源站供热面积为27.7万平方米、供热负荷为10.71兆瓦,02地块换热站供热负荷为3.3兆瓦,05地块换热站供热负荷为3.5兆瓦。敷设DN250-DN300的供热管线2.65公里,其中:地热供热管线起于海宁路中段,而后沿海航东路向西北方敷设,至畅旺路后向东北至能源站,能源站位于畅旺路与凯捷路交叉口南侧;一次供热管线由能源站沿畅旺路向西南敷设至02、05地块换热站,02地块换热站位于海航东路与畅旺路南侧,05地块换热站位于畅旺路与海航东路交叉口西南侧约150米处。总投资额4331.27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区现代产业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京津冀协同发展未来科技城现代产业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供热(供冷)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 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能源站和换热站的站内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含设备基础),能源站供热面积为27.7万平方米,敷设 DN250-DN300的供热管线2.65公里,另外还有2个换热站的设备和一个能源站的设备,场站土建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监理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本标段建安费2950万元,标段估算发包额53.83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5年09月20日至2027年12月2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5年09月20日至2025年12月2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5年12月21日至2027年12月2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可查询);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可查询);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