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业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250730550、SXMTZB2503F-881(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业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730550、SXMTZB2503F-881(F)),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公司(王台热电分公司、芦家峪瓦斯电站、成庄热电分公司、成庄分布式发电分公司、段河发电分公司、三水沟瓦斯电站)2024年度资产投保险种为财产综合险和机器设备损坏险,投保将于2025年8月23日到期,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需对2025年度财产综合保险和机器损坏险续保。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业务:
标段(包)内容:(1)财产投保险种及费率:财产投保险种包括财产综合保险和机器损坏险,费率不高于2024年度标准,其中:财产综合险保险费率1‰,机器损坏险保险费率2.56‰。(2)财产投保理赔:财产投保理赔达到业主要求。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一年,按合同或保单约定的期限。
2.4 服务地点: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公司(王台热电分公司、芦家峪瓦斯电站、成庄热电分公司、成庄分布式发电分公司、段河发电分公司、三水沟瓦斯电站)。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理赔标准明确、理赔流程便捷、赔款到账迅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业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有授权的分支保险机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财产保险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同时具备合同或保单、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及对应发票查询结果;
注: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如为保单须至少包含: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9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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