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循环罐返厂修理服务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5年循环罐返厂修理服务,预算费用317.00万元 (含税)。
2.2招标范围:长庆钻井总公司部分循环罐在使用过程中因泥浆长期侵蚀,罐面、内部管路锈蚀严重,电控系统老化,砂泵、搅拌器磨损严重。为消除现场使用风险,保证循环罐安全可靠,计划5套循环罐返厂修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期1年。
2.4服务地点:投标人位于长庆钻井施工区域的修理厂内。
2.5服务方式:招标人将循环罐交付中标人之日起,60天内完成维修服务。
2.6技术要求:产品维修执行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可兼任),焊工2人,电工1人,桥吊工1人。焊工需提供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特作作业操作证、电工需提供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桥吊工需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Q2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循环罐(或泥浆罐或固控罐)的维修(或改造)的服务业绩。
3.4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5 投标人必须在长庆钻井施工区域(甘肃庆阳、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陕西延安、宁夏)至少设有1处修理厂点,该维修厂点占地不小于2000平米,达到循环罐维修施工条件。或承诺中标后按照上述标准20日内在服务区域内建立维修场点。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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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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