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4000250610116280-04250449
项目名称:龙华街道电子监控租赁及联网项目(2025年度)
预算编号: 0425-00016667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431600元 (国库资金:14316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龙华街道电子监控租赁及联网项目(2025年度)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31600.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属服务项目,总体目标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服务周期一年。预计提供 1033 路前端视频采集和 30 路联网服务。(具体内容、数量及要求,以磋商文件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得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资格审查办法及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