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2]YFCG[GK]2025003
项目名称:福建省晋江职业中专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00,000.00元
采购包1(晋江职业中专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5,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8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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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福建省晋江职业中专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2(年)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5,500,000.00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同签订后(7)天内安排人员到位,服务期限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标的行业类型为“物业管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本合同包要求预留40%及以上份额给小微企业,若投标人为大型或中型企业则须预留40%及以上份额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二)若投标人为大型或中型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40%及以上),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由投标人承诺出具的该接受分包单位是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须按格式要求填写该接受分包小微企业的信息,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二-4。);2、《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分包给该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二-6。);3、《分包意向协议》中该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二-1。);4、该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投标人可在此处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也以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第1.3条“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第(2)项“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第(9)款“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中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