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采字【20250716】号
项目名称:蒲城县中小学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城关初级中学教学楼及辅助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70,247.65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蒲城县中小学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城关初级中学教学楼及辅助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蒲城县中小学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城关初级中学教学楼及辅助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人员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 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提供相关信息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承揽工程的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 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揽工程的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承揽工程的供应商为监狱企 业的,投标人应提供承揽工程的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承揽工程的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应提供承揽工程的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