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2025042C
项目名称:南郑区大河坎中学生物实验室、心育中心及音乐等部室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大河坎中学生物实验室、心育中心及音乐等部室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注:若投标人未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应证明材料如下: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有效财务报告,或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任意一项即可)。(材料应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 ②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材料应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 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7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材料应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 ④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内容自拟并加盖公章)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内容自拟并加盖公章) ⑥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3日内查询,查询结果以电子图片或者纸质版存档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没有则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