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ZDZB[GK]2025005
项目名称:福建省血液中心智能冷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血液中心智能冷库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8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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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52302-冷库制冷设备 | 智能冷库 | 2(套) | 否 | 在红细胞类血液品种采用塑料袋(长×宽≤ 270×190mm)包装,血浆类血液品种采用纸盒(长×宽×高≤150×134×30mm,双长侧面激光打印标识血型、品种、规格)包装的基础前提下进行项目建设。 | 8,0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①中标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即开始场所布局、方案确认、流程设计等相关工作; ②采购人完成现有场所搬迁后,自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之日起,中标人须在120天内完成发货、送货、安装,并承担运送安装费用; ③采购人现有场所搬迁后,自采购人通知中标人之日起,中标人须在180天内完成现场联调、培训、试用、性能验证并交付使用。(提供项目施工计划)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