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C2025-G1-00540-LYGC-0047 项目名称:畹町口岸芒满通道前置作业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专用信息化设备及防疫卫生设备采购(B包) 预算金额(万元):75.983764 最高限价(万元):75.983764 采购需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商务局采购“防疫卫生设备”一批,包含车辆登临检疫查验、人员及携带物卫生检疫查验、医学排查、样本采集、隔离留验、传染病快速筛查、物资储备(储存防护装备等)、病媒生物鉴定、卫生处理监督等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工作并安装调试完毕使所有设备正常投入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针对本项目所采购医疗器械,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