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3/19-QT-01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乌兹别克斯坦吉扎克500MWac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吉扎克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华电乌兹别克斯坦吉扎克州500MWac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乌国东部吉扎克州境内,场区中心距首都塔什干直线距离约200公里,距吉扎克州吉扎克市以西北约30公里。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容量交流侧为500MWac,直流侧602.69MWp,共计85个子阵。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一期300MWac已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11月20日商业运行;二期项目已于2025年4月21日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12月28日全容量并网、2026年1月26日商业运行。
本运维服务合同期限:生产准备自220kV升压站倒送电(预计2025年9月30日,具体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开始至一期300MWac全容量并网且通过72小时试运(预计2025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运维期限为一期300MWac全容量并网且通过72小时试运后三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运维服务(CHDTDZ003/19-QT-01901):
包括但不限于华电乌兹别克斯坦吉扎克州500MWac光伏电站的所有设备(主要设备有:2台主变、AIS、电站组件975996块、组串式逆变器1741台、箱变85台、35kV开关柜44台、28回地埋电缆集电线路,2条送出线路(送出线路及对端站扩建等由EPC先行垫付资金完成建设,经乌兹电力公司验收通过后移交乌兹电力公司)、AGC/AVC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综合自动化监控系统、微机防误闭锁系统、气象站光功率系统、微机电力故障录波检测装置、远动通讯装置、远方电能量计量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等)定期维护、巡检、消缺及事故抢修、电气操作等工作,电站生产准备、正常运行维护、定检、预防性试验。
吉扎克光伏电站(含升压站、开关站)生产管理、生产协调、指标分析、安全管理工作、清扫机器人检修维护、厂区内(含站内)杂草清除工作、辅助电力营销、对外关系协调等工作、消防设备定期检测和更换、安全工器具、电测仪表检测,电能表计量,主(箱)变油样化验、油耐压、应急管理、统计报表、年度计划编制、两措落实、生产技术监督、运维周期的档案管理、根据华电要求开展创一流标杆企业、安全性评价、电站安全星级工作、7S管理、检查整改等。安全围栏、场区内道路的巡视与维护、所在国及华电集团要求的安全生产范围内的工作,技改及科技创新相关工作(费用由发包方承担)。负责两外人员入场教育及现场的监督管理。现场生产数据分析、缺陷分析、事故分析、可靠性分析、技术监督分析等报告编制工作。自动清扫装置检修维护,在自动清扫装置故障情况下,对重点脏污部分进行人工清扫/清洗。
辅助电力营销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和电网公司相关的抄表、电费结算、电力市场交易等市场营销方面工作;物资及采购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委托范围内的物资管理、保管、领用、发放等;协调设备厂家进行缺陷处理等售后服务、质保期鉴定、质量验收;负责根据维护消缺、检修需要编制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并按照双方共同确认调整后的备品备件清单完成备品备件采购、仓储管理、出入库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备品备件台账;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参加)入场设备到场开箱检查及验收、缺陷验收、电站设备出站管理;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当地政府部门工作协调,环评、消防等政府部门及电网公司的检查工作;参加当地政府部门、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以及工作检查;资料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由承包人按乌兹别克当地标准配备保安制服、对讲机、卫星电话、安保器械等,做好全站包括开关站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现场人员、设备设施和各类资产的安全,聘请专业安全保卫人员(不少于2名中国人员),做好厂区内(光伏区、升压站区、生活办公区等)的治安保卫工作;其他:承包人负责开展电站检修项目、各类试验、两措、专项检查的开展与整改;承包人配合实施电网或政府要求整改的项目(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为电厂性能试验提供配合;承包人负责运维工作相关的接待费用;环境卫生及保洁工作(光伏区、升压站区的保洁,生活办公区各楼栋室内外、广场)的保洁,道路设施的保洁等);房屋修缮及厂区道路维护。具体以技术文件中约定内容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容量5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整体运行或维护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30 09:00到2025-08-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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