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2025070401
项目名称:复旦大学浮动纳米材料沉积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名称
浮动纳米材料沉积系统
数量
1套(至少包括:管式炉:1台;对面四工位手套箱:1套;双工位手套箱:2套;混合脱泡机:1台;超声雾化发生装置:1台;纳米纤维恒张力收卷设备:1台;纳米纤维多股加捻设备:1台;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气相色谱仪:1台)
用途和主要规格参数
为了实现纤维电极材料中试化生产制备,需能通过高温气相流制备连续碳纳米管纤维,需能实现百万米级碳纳米纤维的连续化生产和制备。
主要参数要求:
管式炉:
1)组成要求:至少包括气体控制系统、液体注入系统、多段立式高温炉、水冷系统、收集系统
2)温度控制:最高温度≥1300℃,控温精度≤±1℃,温度均匀性≤±6℃
3)加热区长度:≥700 mm
4)恒温区长度:≥400 mm
5)气氛环境:需至少兼容氮气、氩气、氢气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200万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2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是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科学进步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下简称“近三年”或“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采购合同项下拟采购的对象提供设计、编制采购需求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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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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