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12-GHGS-G2025-0008 项目名称:2025年清江浦区“公路医生进乡村”安全专项行动整治工程 预算金额:77.5935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77.593568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年清江浦区“公路医生进乡村”安全专项行动整治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3.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2)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 8.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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