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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片区红卫大道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ZBC2025008

项目名称: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片区红卫大道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88,9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片区红卫大道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检测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788,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片区红卫大道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检测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788,9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施工完毕,并将全部成果交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方均需分别提交。(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2024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片区红卫大道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如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方可分别提交《投标函》或共同提交一份《投标函》,可由该成员方在其各自的《投标函》上盖章或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或由各成员方在共同提交的《投标函》上统一盖章。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的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专项资质证书须包含:地基基础、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 ②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其检测项目/参数的内容必须包含:地基与基础、道路工程等,或者与上述工作内容相对应的项目或参数内容;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或试验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动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1252号)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检测机构需接入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投标人未在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办理质量检测机构手续的,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办理质量检测机构企业备案手续,已备案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或网页截图,未备案的须在投标时承诺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签订合同时须向招标人提供惠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纳入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证明,或者提供有纳入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网上截图,否则招标人有权与排名第二的检测机构签订合同。)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应签定和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由各成员方盖章(见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①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响应))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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