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25-2026年油田危货(原油、凝析油、稳定轻烃)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CDFWGK00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项目内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油田危货(原油、凝析油、稳定轻烃)公路运输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
(2)招标条件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2项目资金:计划资金2000万元(含税)。
2.3招标组织模式:框架协议招标。
2.4项目单位: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2.5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提供国内油田、炼厂、地市之间的油田危货(原油、凝析油、稳定轻烃)公路运输服务,配送总量预计15万吨/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6 £是 R否 划分标段。
2.7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的承运地点。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2.9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2.10其他说明事项: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3资质要求:出具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至少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剧毒化学品除外)】资格,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油田生产、开采相关液体罐车拉运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原件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模糊不清的或不是油田生产、开采相关液体罐车拉运类似服务业绩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截至投标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7月份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6机具设备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按照实际运输需求投入足够运输车辆(不低于18台),车辆罐体设计代码为L4BH(罐体为紧密关闭罐,设计压力为0.1MPa,计算压力不小于0.4MPa,安装爆破片与安全阀的串联组合装置,同时安装真空安全阀),材质要求为不锈钢罐体,罐体使用年限≤1年,同时车辆具备转运泵、雷达液位计、防溢流装置、油气回收装置、罐顶气动防护栏、主动防控系统等辅助功能。
上述车辆投标人须承诺在甲方提出用车需求30个自然日内配置到位,车辆技术参数、辅助功能、核载重量等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质量、技术要求,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车辆保有形式为自有车辆。车辆交付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清晰、完整的道路运输证、行驶证、交强险、三者险证明文件,须提供车辆出厂合格证及罐体检测报告(L4BH罐体代码)扫描件以及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或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检测表扫描件。若车辆未能按期交付或交付车辆未能达到投标人所承诺的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中标人资格或进行经济损失索赔。
3.7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车辆使用权属于投标人。
3.8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车辆符合车辆的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8564.1-2019《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SY/T5534-2019《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油气田专用车通用技术规范》、QC/T653-2000《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等标准。
3.9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车辆在交付前对驾驶室安装防爆太阳膜,配备防爆修理工具包;提供的车辆在交付之日前的违法行为均已接受处理”。
3.10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并配合投标人将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3.11投标人需承诺:按甲方要求为本项目配置足够的管理人员及驾驶员、押运员。
3.12投标人需承诺:若车辆在使用期间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安全运输的,投标人负责同型号车辆更换替代。
3.13投标人需承诺:若遇车辆更新换代需替换履约标的物时,首先征得招标人同意,且替换的标的物各项参数不得低于原中标标的物。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保险公司、交管部门等第三方的相关证明。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近二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过货物盗窃等数质量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货物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发生行贿受贿案件的,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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