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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海陆岛物流园区起步区工程项目(A包)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新海陆岛物流园区起步区工程项目(A包)项目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ECC-2025-XHLDWLY-WZCG-012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海陆岛物流园区起步区工程项目(A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海陆岛物流园区起步区工程项目(A包)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政府专项债、企业自筹等,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口市与澄迈县交界处美安科技新城。主要工程内容为:该项目A0405-3、A0419两个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12.8亩,总建筑面积约31.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0.3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93万平方米。

其中:A0405-3地块总用地面积156亩,总建筑面积9.40万平方米;建设三栋高标仓,一栋配套用房,一栋设备用房,设置机动车停车位370个,非机动停车位95个。A0419地块总用地面积256.8亩,总建筑面积21.91万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20.9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93万平方米;建设三栋高标仓,四栋冷库(含冷库动力中心),一栋物流大数据综合信息指挥中心,一栋地下车库,一栋设备用房,设置机动车停车位667个(地上517个,地下150个),非机动停车位213个。建设地块内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

2.2 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 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4.2.2 生产能力:年生产混凝土能力不低于500000m³。

4.2.3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或安全认证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或以上认证;生产技术和工艺成熟;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近两年(2023、2024)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4.2.4 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附注及相关报表(提供扫描件),财务状况良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本公司的报表;

4.2.5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3至2024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至少两份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

4.2.6 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黑级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提供2023至2024年完成供货项目的用户使用证明(履约证明)至少1份(并附相应合同复印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用户使用证明(履约证明);

4.2.7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4.2.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9 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的投标物资。

4.2.10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保险和售后服务以及履行其他相关的义务。

4.2.11 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并且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4.2.12招标人有权去投标人实际经营地进行考察,厂区规模、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原材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4.2.13投标人生产线距离施工现场不得超过30公里,且运输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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