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12-JSHG-G2025-0012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2025年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 预算金额:108.440000万元(采购包1:62.700000万元;采购包2:45.7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8.440000万元(采购包1:62.700000万元;采购包2:45.740000万元)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投标函 10.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