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10)-WH6B-XJ-2025-11
公司:
因 武汉 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公司 武汉11号线四期6标项目拟租赁一批空调(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租用 时间(天)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空调 |
1.5P挂机 |
台 |
95 |
360 |
武汉市汉阳区 |
||
2 |
空调 |
3P柜机 |
台 |
6 |
360 |
武汉市汉阳区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能力证明材料、上年度审计报告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双人验收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 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48小时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阳湖路与四新大道交叉口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3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70 %货款, 6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90 %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 12 个月后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租赁往返运费由出租方承担,包含一次安拆费用、使用期间所有维修、加氟等费用。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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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