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油田川渝探区矿保及探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FWGK288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油田公司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5年大庆油田川渝探区矿保及探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2、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环保有关政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保管理办法》,为快速推进油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证建设项目依法合规,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事业部拟通过招标选定2025年大庆油田川渝探区矿保及探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单位,对勘探事业部涉及需完善环保油气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资金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3、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川渝探区;
4、计划投资:人民币106.38万元(不含税);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6、招标范围:具备环评报告编制资格的单位进行2025年大庆油田川渝探区矿保及探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拟招标9口井,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委托为准。如在合同期限内实际未发生工作量或发生的工作量小于预期工作量,本次招标确定的服务商不得追究招标人的任何责任。
标段划分: 标段一:2025年大庆油田川渝探区矿保及探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估算金额106.38万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打印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事业单位投标人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有1个石油天然气钻井或开采类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信息截图(网址:http://xypt.china-eia.com:8080/XYPT/))。
3.4人员要求:投标人单位须具备至少 15 名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 3 人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信息截图(网址:http://xypt.china-eia.com:8080/XYPT/)
3.5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3.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列为黑名单的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7投标人需承诺如下内容:(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但必须包含下列内容)
我公司一旦中标,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中国石油HSE有关规定,保证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健康、不破坏和污染环境。并郑重承诺:
3.7.1 接受中国石油HSE理念,全面实施HSE管理,切实履行HSE责任;
3.7.2 严格执行本项目HSE合同或协议,保证各项HSE措施落实到位,认真遵守风险防控、作业许可、变更管理等管理要求;
3.7.3 按照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保证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和设备设施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有效实施;
3.7.4 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危险作业实施安全技术交底;
3.7.5 保证严格按照规定的施工方案和工序开展施工;
3.7.6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环保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7.7 开展事故(事件)统计分析,发出预警信息,落实防范措施;
3.7.8 及时开展事故(事件)抢险救援,如实报告事故(事件)信息。
3.7.9 ①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②无条件保证 24 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招标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投标人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同意接受招标人现场勘察,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7.10 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3.8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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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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