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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高硫燃料油运输服务项目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高硫燃料油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高硫燃料油运输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资金来自企业自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为联合招标,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石化”)与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燃油”)共同制定招标方案,招标结果由上海富远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并签署合同。

为产品运输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和降低运输成本费用工作,现四川石化与中燃油公司通过联合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符合条件的高硫燃料油产品公路运输服务商提供运输服务。

2.2 招标范围:

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高硫燃料油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配送总量预计15.0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彭州-重庆。

2.5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中标人数:

(1)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4时,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排名前4的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前3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3 时,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前2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2 时,如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具有竞争性,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前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1时,本项目招标失败。

(5)中标份额分配原则:招标结果公布后,招标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排名

中标人数量及对应份额

2家

3家

第一名

60%

50%

第二名

40%

30%

第三名

/

20%

第四名

/

/

 

(6)当中标人为1 家时,按照项目金额70 %签订合同。剩余项目金额根据生产运行需要开展补充招标工作或进行谈判、询比或竞价采购。

(7)由于生产高峰工作量集中,排名靠前的中标人无法及时承担中标份额对应的运输服务,招标人有权按照服务能力和价格将相关份额调配给其他中标人,以满足生产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需出具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资格,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应提供2023 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成立至今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有1项燃料油产品(或同类重油产品)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模糊不清或不是燃料油产品(或同类重油产品)公路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4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保险公司、交管部门等第三方的相关证明。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

3.5 设备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的自有燃料油运输车辆(牵引车须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半挂车须为  30  吨位及以上专用常压罐车,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投标人须与道路运输证上业户名称一致,且数量不少于20 辆。运输服务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证(车头、车挂)、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装运介质涵盖本项目运输介质)、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3.6 人员要求: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人员持证上岗,需提供人员名单明确其职责并提供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2)投标人保证运输车辆与驾押人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运输要求,安排专职生产管理员、安全员和设备员在现场管理。(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承诺)。需提供投标人与驾驶员、押运员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缴纳记录)。

(3)投标人所使用的驾驶员、押运员年龄不得超过60岁,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3年内无一次性扣12分的违法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承诺)。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承诺项:

(1)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过货物盗窃等数质量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货物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发生行贿受贿案件的,否决其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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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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