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4-GSXM-G2025-0004 项目名称:射阳县民政局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预算金额:442.000000万元(采购包1:221.000000万元;采购包2:22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按镇区划分为2个包;每个包设定最高限价为30458.00元。以“单价汇总额”方式进行报价,该“单项汇总额”不得高于30458.00元,且任一产品单价不得高于单项最高限价。具体采购产品的单项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中产品清单。投标人的“单价汇总额”和任一产品单价有高于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64号)《关于印发〈盐城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民养老〔2025〕8号)要求,盐城市入选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地区(下称专项行动项目)。根据项目安排,拟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约520张(具体数量以实际提供名单为准,上下浮动不超过10%),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标准原则上每张不超过5000元,超过的应按照“一事一议”研究确定;为约1000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具体数量以实际提供名单为准,上下浮动不超过10%),居家上门服务至2026年1月底完成不少于30次,医护人员上门服务每次不低于1小时,护理员、护工、家政上门服务每次不低于1.5小时,服务价格为55元每次(参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时长和标准确定)。经济困难是指家庭人均收入符合低保、低保边缘标准,可视情扩大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口径的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失能、部分失能是指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等标准评估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 综合考量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基本已纳入我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运营项目范围,因专项行动项目服务标准高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运营项目,按照不重复提供服务、节省财政资金的原则,专项行动项目中约1000人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象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运营项目的服务对象中产生,服务由项目服务组织按照专项行动项目服务标准进行服务,相关人员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运营在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期间暂停,待专项行动项目结束后按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恢复服务。 项目划分:本次射阳县民政局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按镇区划分为2个包。1包为:临海镇、千秋镇、四明镇、海通镇、黄沙港镇、洋马镇、合德镇(约260户);2包为:开发区、海河镇、兴桥镇、新坍镇、长荡镇、盘湾镇、特庸镇(约260户)。最终按实际建设数量结算,每个包最高结算不超过143万元;每包具体数量以射阳县民政局提供名单为准,上下浮动不超过10%。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采购包投标,若该投标人经评审后成为采购包一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名的第一名,其报价可继续参与下一包的评审,但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采购包二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以采购包一、采购包二顺序依次进行。不因前面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或中标人)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结果。(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投标文件需要分包单独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并通过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验收,验收费用100元/户,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 制造业。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