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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622575-25080001

项目名称: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287,334.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48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大米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5,481.00 125,481.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2026学年(2025年秋季开学之日-2026年春季学期放暑假之日);须按采购人要求,保证质量,按时送至各学校。

合同包2(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243,007.5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精制小麦粉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243,007.50 2,243,007.5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2026学年(2025年秋季开学之日-2026年春季学期放暑假之日);须按采购人要求,保证质量,按时送至各学校。

合同包3(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896,176.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食用菜籽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896,176.00 896,176.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2026学年(2025年秋季开学之日-2026年春季学期放暑假之日);须按采购人要求,保证质量,按时送至各学校。

合同包4(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四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829,612.6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学生纯牛奶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829,612.60 1,829,612.6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2026学年(2025年秋季开学之日-2026年春季学期放暑假之日);须按采购人要求,保证质量,按时送至各学校。

合同包5(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五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33.4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学生纯牛奶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33.40 1,800,033.4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2026学年(2025年秋季开学之日-2026年春季学期放暑假之日);须按采购人要求,保证质量,按时送至各学校。

合同包6(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734,776.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学生纯牛奶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734,776.00 1,734,776.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2026学年(2025年秋季开学之日-2026年春季学期放暑假之日);须按采购人要求,保证质量,按时送至各学校。

合同包7(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七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8,247.8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学生纯牛奶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658,247.80 1,658,247.8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2026学年(2025年秋季开学之日-2026年春季学期放暑假之日);须按采购人要求,保证质量,按时送至各学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记录或失信执行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划分标准,属于中小企业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中小微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其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投标的或其产品由监狱企业生产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甘财办〔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采贷”融资服务功能,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凭借采购合同,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合同包2(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划分标准,属于中小企业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中小微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其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投标的或其产品由监狱企业生产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甘财办〔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采贷”融资服务功能,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凭借采购合同,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合同包3(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划分标准,属于中小企业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中小微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其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投标的或其产品由监狱企业生产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甘财办〔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采贷”融资服务功能,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凭借采购合同,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合同包4(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四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划分标准,属于中小企业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中小微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其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投标的或其产品由监狱企业生产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甘财办〔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采贷”融资服务功能,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凭借采购合同,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合同包5(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五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划分标准,属于中小企业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中小微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其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投标的或其产品由监狱企业生产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甘财办〔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采贷”融资服务功能,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凭借采购合同,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合同包6(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划分标准,属于中小企业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中小微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其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投标的或其产品由监狱企业生产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甘财办〔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采贷”融资服务功能,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凭借采购合同,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合同包7(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七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划分标准,属于中小企业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中小微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其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投标的或其产品由监狱企业生产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甘财办〔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力度,发挥“政采贷”融资服务功能,切实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凭借采购合同,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2(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3(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4(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四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5(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五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6(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合同包7(陇西县教育局陇西县2025-202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七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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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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