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烟台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660
项目名称: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烟台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预算金额:1651.00万元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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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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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采购预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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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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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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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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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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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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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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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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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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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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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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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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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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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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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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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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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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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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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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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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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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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1651.00万元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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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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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采购预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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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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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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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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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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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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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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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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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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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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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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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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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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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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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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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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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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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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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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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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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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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完成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烟台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共划分为6个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A、B、C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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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