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QZFCG-2025-10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酒泉市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现更正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无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标。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及开评标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和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载中心”的《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备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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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