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5BFFFZ01852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2025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采购文件P38具体评分细则“检测设备”项,投标人提出:“对上述检测设备须在检验标定的时间期限内的要求,是否可以用设备有效期承诺函作为证明文件?如果不可以,需要用什么材料进行证明”?
答:经咨询检验检测机构及检验检测行业主管部门,(1)标定时间不是设备有效期;(2)设备检定/校准证书(或报告)上面一般显示有效期。故此处应提供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或报告)的扫描件加以证明。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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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