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鑫业有限公司2025年第8批集中招标
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编号:DNYZC-2025-07-01-1178
项目业主: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负责,现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务费 (元) | |||
1 | 2.2招标范围 (1)采购1辆除雪车和1辆洗扫车整车以及配套辅助设备, 包括除雪车、洗扫车整车配置及设备所必须的安装附件及辅 助设备、随机文件、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 修指南或服务手册),负责运输、指导安装、调试、检验、验 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技术培训 等。 (2)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 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 1 | 合同签货(包含附件及 工具)(详见第二卷第 | 103 省道西(宁) 扎(麻隆)公路及 西(宁)湟 (源) 一级公路相连,交 通十分便利。 | 该项目位于青海 省西宁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甘河工 业园,距湟中县城 6Km、西宁市 35Km。园区内二 级公路多(巴)鲁 (沙尔)公路南 300 北横穿工业区, 与109国道丹(东) 拉(萨)公路和 | ||||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除雪 车、洗扫车采购项目 | 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2.3主要配置及技术参数: | |||||||
序号 | 2.3.1除雪车主要配置 | 单 | ||||||
项目 动力形式 | 位 | 技术要求 | ||||||
2 | 发动机最大输出, | kW | 柴油 ≥290kW | |||||
功率 3 | 总质量 | kg | 五章供货要求) ≥25000 | |||||
4 驱动型式 | 6×4 | |||||||
5 发动机型式 | 直列六缸,液冷,增压中冷, | |||||||
6 推雪宽度 | mm | 直喷柴油发动机 3200mm~3700mm | ||||||
7 | 扫雪宽度 | mm | 3200mm~3700mm | |||||
8 | 撒布器容积 | m | ≥12m³ | |||||
9 | 撒布密度 | 2 | g/m5~80g/m(撒盐)、5~350 g/m(撒砂) | |||||
10 撒布宽度 | 米 | 2~15m(可调) |
11 | 撒布机作业车速 | h km/ | 5~30 km/h | |
12 空调 | / | 冷暖一体 | ||
13 | * 滚刷转速 | rpm | ≥400rpm | |
14 | 左右摆动角度° | : | ±30 | |
15 | 左右浮动角度 | ±4 | ||
16 | 安全附件 | 一 | 倒车影像、语音 | |
17 | LED警示灯(爆闪灯) | 前后各2个 | ||
18 19 | 灭火器(MFZ-ABC) 配置车辆安全运行 | 3kg带支架2个 | ||
保障系统(含360°车 载全景监控系统与安 全防御系统) | 1套终端设备可与招标方现系统 平台相匹配 | |||
2.3.2洗扫车主要配置 | ||||
序号 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
1 | *动力形式 | 柴油 | ||
2 | *整车整备质量 | kg 11700 | ||
3 | 最大总质量 | kg 18000 | ||
4 | 额定载质量 | kg 6105 | ||
5 | 外形尺寸(长×宽×高) | mm | 8670×2500×3088 | |
6 | 最小离地间隙 | m | 200 | |
7 清洗宽度) | *最大洗扫宽度(含路缘 | m | 4.1 | |
8 | *路面洗扫宽度(不含路 | m | 3.5 |
13 | 缘清洗宽度) | |||||
9 | *清洗水最大压力 | MP | ≥9.5 | |||
10 | 清洗水最大流量 | a minL/ | 142 | |||
11 | *低压冲洗宽度 | m | 24 | |||
12 | 清扫速度 | /h km | 3~20 | |||
最大清扫能力 | /h m | 70000 | ||||
*清水箱容积 | M | 10 | ||||
14 15 | *垃圾箱容积 | M | 7 | |||
16 | 最小转弯直径 | m | ||||
17 | 安全附件 | / | 19 倒车影像、语音 | |||
18灯) | LED警示灯(爆闪 | 一 | 前后各2个 | |||
19 | 灭火器(MFZ-ABC) | 3kg带支架2个 | ||||
20*配置车辆安全运行保障系统 (含360车载全景监控系统 | / | 1套终端设备可与招标 | ||||
与安全防御系统) 21 | *发动机额定功率 | 方现系统平台相匹配 169kw/2300r/min | ||||
22 | *发动机最大净功率 | |||||
24 | 166kw | |||||
副发动机功率 25 | 加装自动水炮与后高压喷雾系统 | ≥116kw |
2 | 黄业限公司燃气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一套燃气焙烧设备采 购。包含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但不限于) (1)一套燃气焙烧设备及附属备件、电源及控制系统的制 造(供货)、运输; (2)投标人提供所供设备调试和正常运行所需的材料; (3)提供设备的附,材料: (5)负责设备的维护人员和检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4.5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5年8月11日10:00时在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办公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 及费用好自行承担。 联系人:李俊联系电话:13893115007 | 合同签订之日起设备60 天内供货,到货后60天 内完成安装调试,车板 交货 | 青海省西宁市甘 河工业园区黄河 鑫业有限公司,距 离西宁飞机场约 65km,距离西宁 火车站约35km, 西程所在项 滩工业园区约 35km。公路的设 计标准为二级公 路,设备进厂交通 为公路进厂 | 3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
1 |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除雪车、洗扫车采购项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 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 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 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备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若经销商投标,须 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经销商可出具厂家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至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止),完成至少2 个及以上的除雪车和洗扫车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日期、主要内 容、签字盖章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并提供 |
证明。 | 所投两种车型的汽车底盘制造公告目录批次号和底盘型号。 (3)若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本品牌的授权经销商不得参与投标;若授权经销商参与投标,授权 经销商须出具授权代理书,本项目只接受同一品牌的一个授权经销商参与投标,当潜在投标人中 出现两家及以上,均取得同一品牌生产制造企业的直接授权时,其所有投标人则资格不合格。 (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 | |
2 |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燃气焙烧设备采购项目 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 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 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 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 人资格的治金专用设备制造企业。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且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 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3)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的近5年内具有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项目均超过2年的成功运行 的燃气焙烧装置供货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范围(含规格、型 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投运证明材料(包括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 效证明资料等)。 (4)若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本品牌的授权经销商不得参与投标;若授权经销商参与投标, 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唯一投标人,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如为代理商投标,是特定 |
4.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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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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