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郑州南站及相关工程NZSG-0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混凝土拌合站、钢筋加工场及智慧化展厅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新建郑州南站及相关工程NZSG-01标二分部,位于郑州市市域范围内,线路大致呈南北走向,从东风路框架中桥(不含)至海棠寺站至郑州站(含)至五里堡动车所,途经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其中改建车站3座,包含海棠寺站、郑州站及五里堡动车所;框架桥涵27座,包含农业路框架中桥2座、金水路框架中桥1座、陇海下行线金水河中桥1座、京广上行线跨陇海铁路特大桥1座、圆管涵1座及框架涵21座;以及相关路基帮宽及路基附属工程、给排水、房建、暖通、消防、大临及过渡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既有线施工等。
主页合同工期2023年12月3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工期4年,合同产值约10.71亿元。
1.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郑州南站及相关工程NZSG-0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混凝土拌合站、钢加工场及智慧化展厅工程施工。
主要内容:主要包含施工便道、混凝土拌合站、钢筋加工场、智慧化展厅、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相关施工内容。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计划工期
2.1开始工作日期以及总工期以项目部实际安排为准。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2甲方应根据发包人(业主)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下达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
2.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发包人(业主)、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调整,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因工期调整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考虑。
3.质量要求
合格,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参与竞标的企业须在中铁七局集团合格分包企业名录内且未被中铁七局郑州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劳务企业名单的单位;
4.2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规行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3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纳税人资格证明;
4.4具有良好的施工信誉及社会信誉,且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无诉讼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4.5具有施工劳务相关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4.6具有满足工程项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员工素质高,财务状况良好;
4.7投标代理人需携带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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