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CG-CJPCG-20250721
项目名称:蔡家坡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蔡家坡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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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蔡家坡城区生活垃圾外运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蔡家坡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蔡家坡城区生活垃圾外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凭证,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