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勘探2025-2026年度淡化水装置、浮桥钢架桥、井口房和铁质防火墙运行维护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3-FK047-00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油田勘探2025-2026年度淡化水装置、浮桥钢架桥、井口房和铁质防火墙运行维护服务框架协议,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勘探事业部负责油田公司勘探钻完井业务,所辖钻井项目分布南疆五地州,涉及地形包括山地、沙漠、戈壁等多种复杂艰苦环境,各项辅助生产服务需要强大的后勤保障能力。部分井位距离水站路程远、路况差,现场水井中的地下水无法满足现场生产需要,需要使用淡化水装置进行净化;部分井修建到井道路需要跨越河道或水渠,需要架设浮桥和钢架桥车辆才能通行;试油作业放喷时为保证喷出物不抛洒到放喷池周边,或点火产生高温不破坏周边的植被,需要在放喷池周围安装防火墙;试油完井后未获油气流的井需要安装井口房,防止井口设备设施被破坏,以及附近村民、动物等掉入圆井发生安全事件。综合上述因素,需要有先进的设备、专业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和充足的运维人员为事业部钻完井现场提供淡化水装置、浮桥钢架桥、井口房和铁质防火墙运行维护服务。
2.2 招标范围:
服务期内,为勘探事业部提供以下服务:
1)钢结构(铁质防火墙、井口房、井口盖板)制作、安装和拆除及相关配套服务;
2)淡化水装置拆安和运行维护服务;
3)浮桥及钢架桥制作、安装、拆除。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2.4 服务地点:勘探事业部所辖探区(主要位于新疆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2.5 质量要求:合格。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人员至少一组,每组人员至少包括1名现场负责人和1名安全员。
资料提供形式:1)人员清单;2)由政府机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对应人员的2024年12月-2025年5月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3.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至少具有钢结构(铁质防火墙、井口房、井口盖板)制作、安装和拆除及相关配套服务或淡化水装置拆安和运行维护服务或浮桥及钢架桥制作、安装、拆除其中的任意2项服务业绩。(可在同一业绩,也可为单独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业绩清单;2)施工明细表(有井需写明井数);3)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4)提供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3.4 QHSE 要求
3.4.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4.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信誉要求
3.5.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5.5 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6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3.5.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资料提供形式:3.5.1-3.5.3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5.4-3.5.7提供承诺书。
3.6 其他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3 投标人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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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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