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鹏达HRPD(2025)0001YJ006
项目名称:2025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2个月内按照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供应商需在每学期初向学校交付货物,并根据使用情况随时补充货源)。每次接到采购人的采购清单后7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每次供货范围以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的货物详细清单为准。
采购包2:12个月内按照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供应商需在每学期初向学校交付货物,并根据使用情况随时补充货源)。每次接到采购人的采购清单后7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每次供货范围以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的货物详细清单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或2024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4年08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08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出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9)如授权代表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0)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肉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合同包2(2025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或2024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4年08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08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出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9)如授权代表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0)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肉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