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探开发研究院全球油气勘探开发大数据治理
(招标编号:HQITC-2025-FW-0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勘探开发研究院-全球油气勘探开发大数据治理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科研部以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24年科研外协实施计划 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服务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油气资源勘探研究所经过10多年的全球油气资源评价等相关项目研究和信息系统建设,积累了海量的数据资源,急需通过引入与采用前沿的数据云化存储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等对目前存储在我单位传统数据库和文档库中的数据进行综合数据治理,还要充分利用我单位已有的软件资源与信息化建设成果,在现有系统基础上进行持续数据治理,以便为所属股份专项《海外油气地质新理论资源评价新技术与超前选区研究》各个子课题提供必需的基础数据,为该专项课题六要研发的“全球油气勘探开发大数据与智能化超前选区应用平台”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数据基础及实用配套的研究工作平台支撑。
服务内容:建立一套覆盖本课题的全类型数据模型、数据加载迁移工具开发、OSDU项目研究管理库研发、商业数据库的治理与加载、自有相关系统中的数据治理、其它相关数据治理,以及油藏类比平台研发(详见第五章)。
服务地点: 北京
服务期限: 合同签定之日起12个月
招标范围:
(1)建立一套覆盖本课题的全类型数据模型;
(2)数据加载迁移工具开发;
(3)OSDU项目研究管理库研发;
(4)商业数据库的治理与加载;
(5)自有相关系统中的数据治理;
(6)其它相关数据治理;
(7)油藏类比平台研发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件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 2016 年至 2025 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过类似项目(数据治理、信息系统研发等)或同等规模(合同总金额在100万及以上)至少 2个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或验收意见等)。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质量、安全或其他方面的要求: 无 。
3.6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R须具备 计算机应用或石油地质研究 专业背景(提供毕业证书)
R须具备 相关 专业 本科 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
R须具备10年以上大型信息系统建设、数据治理及系统深度整合、石油行业可视化开发等方面 科研项目工作经历(提供合同或验收意见)
3.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R须具备 计算机应用或石油地质研究 专业 初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毕业证书)
R须具备 相关 专业 本科 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
4. 其他要求
(1)研发的工具软件能够支持最新的商业数据源数据及自有数据库的数据治理和完善;
(2)研发的工具软件满足中石油安全测评标准并经过安全测试;
(3)治理完成的数据在全球油气勘探开发大数据与智能化超前选区应用平台中得到有效管理;
(4)满足海外油气地质新理论资源评价新技术与超前选区项目研究所需。
3.8 其他要求:
R投标人必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人数应不低于5人,并在招标方现场配备常驻团队(需提供驻场承诺)。
3.9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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