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825210200047820-XM001
项目名称:复议诉讼综合服务
预算金额:12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1
62
1项
出具法律意见、代理全区复议应诉案件,代理全区重大疑难案件,协助开展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及听证工作,进行法律宣传与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02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2
78
1项
03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3
82
1项
04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4
100
1项
05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5
276
1项
06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6
106
1项
07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7
290
1项
08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8
86
1项
09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9
82
1项
10
复议诉讼综合服务-10
62
1项
备注:该项目共分为10个包,每包确定一家中标人,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本项目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只能在其中一个包中标,中标顺序按照包号顺序确定,每一包的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投标人须持有经2024年度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所同时参与投标,分所参与投标时还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授权证明)。
(3)须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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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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