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气站管道综合检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Z07-FW311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气站管道综合检验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服务资金来自 公司检测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气站管道综合检验项目。
2.2招标范围
主要为加气站管道综合检验。招标人不保证任何采购工作量,具体采购工作量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准。
2.3服务期限
单个项目服务完成时间为服务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委托书之日起10日内。
2.4服务地点
山西省各地市加气站。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本项目估算金额为 126 万元(含税)。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项目经理及人员、机械设备及其他文件。法人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3.2资质要求
具有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须包含DD2。
3.3业绩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 1 个,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需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检测人员不少于5人,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所有人员需提供合同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6.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3.6.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6.6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戒期内)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2投标人承诺开具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5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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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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