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32项目后勤及生产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0106FWZB028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吉32断块原油生产项目提供后勤保障服务。资金来源:成本;项目计划文号: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辽外发〔2025〕18号;项目估算: 601.3 万元(含税),税率6%。
招标范围:为吉32断块原油生产项目提供后勤保障等服务,包括提供后勤食堂、污水处理、车辆服务、缴纳电费等,管理人员3人,服务人员12人。
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现场监督、管理工作,技术管理工作。
标段(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辽河油田公司热注系统管理办法》。
(4)《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油辽字(2014)174号
(5)(GB/T19001 idt 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6)(GB/T24001 idt 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7)(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8)(SY/T6276)《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9)(GB/T 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后勤食堂、污水处理、故障排除及抢修工作,并建立以上工作所需备品配件库。
(2)在服务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进行危害因素辩识,根据风险情况制定应急措施并进行培训、演练,强化安全质量管理理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食品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
2.5.2.2质量要求
(1)科学制定每日食谱,保证食材新鲜,厨师及食堂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留存菜样(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确保服务期间不发生食物中毒等情况。
(2)车辆无故障,满足安全行驶要求,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不得违章驾驶。
2.5.3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生产生活用水、员工生活及住宿等。
(2)因不可抗力发生事故并导致生产损失、人身财产损害的,双方应相互配合,尽力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投标人的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
(3)如现场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投标人应在变化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企业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3.3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3.1关键岗位人员
(1)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学历专科及以上、职称工程师及以上;)
(2)技术负责人:1人(学历专科及以上、职称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3)安全管理人员: 1人(学历专科及以上、职称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及相关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3.3.2拟投入队伍要求
队伍主要人员构成:服务人员至少12人,包含食堂服务人员2人(提供健康证),司机7名(其中B类及以上驾驶证票至少5人,C类及以上驾驶人员2人,提供驾驶证),污水处理3人(其中C类及以上驾驶人员1人,提供驾驶证),以上证件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合同签订后7日内具备开工条件(人员配备、设备进厂及调试运行正常、后勤保障等)。
3.3.3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承诺书见附件2)
3.4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至少要求提供板房1座,10吨及以上清水罐车1辆,污水罐车1辆,商务车1辆,皮卡车2辆,吉普车1辆,8T随车吊1辆,锅炉车1辆,30T吊车一辆,50T吊车1辆,30T板车1辆,需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行驶证、车辆保险(含第三者责任保险100万或以上,驾乘险10万或以上)、设备照片。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一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3.6.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6.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油田公司承包(服务)商黑名单见辽河油田公司内部市场交易平台,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6.3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见附件2)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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