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沙坝公租房(安置房)、交通路公租房、桂花园公租房、龙泉花园公租房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mgcg202507-048
项目名称:明光市沙坝公租房(安置房)、交通路公租房、桂花园公租房、龙泉花园公租房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5.86万元/年,407.58万元/三年
最高限价:135.86万元/年,407.58万元/三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一招三年。明光市沙坝公租房(安置房)物业服务项目,用地面积73597㎡,总建筑面积106765.76㎡,共22栋。公租房18栋,含5栋18层住宅59854.61㎡,13栋6层住宅27918.51㎡,公租房住宅合计面积87773.12㎡(商业用房不在本次物业服务项目招标范围内);安置房4栋,含2栋18层住宅13160.16㎡,2栋6层住宅5832.48㎡,合计面积18992.64㎡(安置房物业服务费由中标人自行收取)。明光市交通路公租房物业服务项目,总建筑面积4889.65㎡,土地面积5103.13㎡,共2栋,一栋5层住宅2073.9㎡,一栋6层住宅2815.75㎡。明光市桂花园公租房物业服务项目,共16栋公租房,总建筑面积为54419㎡。明光市龙泉花园公租房物业服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9799.47㎡。具体管理内容见服务要求。详细情况请现场勘看,项目概况以现场实际存在为准。包括1.房屋外观;2.设备运行;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公共环境卫生;5.绿化;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对其考核(依据招标文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合格,继续服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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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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