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QF-2025-006
项目名称:延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22,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22,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22,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22,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8〕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开户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或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