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置(1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9500,招标人为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康平县东关经济开发区。康平县东隔辽河与铁岭市昌图县相望,西邻阜新市彰武县,南接法库县,北与内蒙古科左后旗毗邻,距沈阳120公里。 本项目是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及启动炉产生的的固体废物,包括:“炉渣、石子煤、湿排灰、不合格脱硫石膏装卸外运处置。运输产生安全、环保、交通、公路责任由投标方负全责,发生因被上级及交通、公路、环保部门检查考核所有责任均由投标方负责,同时按不免除招标人对投标方的考核责任。 所产生固体废物具体参数、数量:本合同服务期限内,投标方为招标方的2×600MW机组(1号、2号炉)以及机组的启动炉产生的需要处置的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包含粉煤灰,湿排灰、炉渣、石子煤、不合格脱硫石膏等)处置服务.招标方的2×600MW机组及机组启动炉每年预估产生各类固体废物约80万吨(其中粉煤灰及湿排灰约60万吨,炉渣约18万吨,石子煤约1万吨,不合格脱硫石膏约1万吨),平均每日产生约【3000】吨。投标方保证提供足够的运输能力,全天(年中每日24小时,无休息日)待命。投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可电话通知)后三十分钟内,提供固体废物专用的密封运输车辆将上述全部固体废物装车并运离招标方厂区。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火电厂同类型副产品(粉煤灰和炉渣)处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业绩对应的发票和发票验真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副产品处置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3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3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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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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